3D打印可能会涉及到商标权侵权。用户在使用商品的同时,可能会将商标一并打印下来,如用户在打印3D“NIKE”鞋子时,基于“NIKE”商标本身就是商品外型的组成部分,用户打印出来的鞋子一般会带有“NIKE”商标,如果这种打印未取得“NIKE”的授权就极可能构成侵权。除此之外的其他打印方式,如单纯打印商品本身(没有商标),比如只打印“NIKE”鞋子本身,却未在鞋子上打印“NIKE”商标,一般不涉及商标权侵权,却可能会造成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。3D打印技术同样为商标标识的生产和制造大开方便之门,尽管这是一种相对独立的打印行为,打印者仅仅打印商标“NIKE”而未打印鞋子,但这种打印同样可能会侵权。根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,未经商标权人授权,擅自制造和销售商标标识的行为,同样属于商标权侵权。
3D打印时,用户还可以根据自己的创意进行打印,因此会产生如下的打印方式:只打印“NIKE”鞋子(没有商标),却同时打印上“PUMA”的商标,即鞋子是“NIKE”的,商标是“PUMA”的,这会侵权吗,又会侵犯谁的商标权呢?首先,如果没有得到“PUMA”商标的授权,擅自使用该商标,可能会构成对“PUMA”的侵权。那么“NIKE”呢?这种打印方法会侵犯它的商标权吗?我国商标法有“反向侵权”的规定,擅自更换了“NIKE”的商标,又将其商品投向市场,仍属于商标权侵权,因此,如果打印者采向上述方式打印商品,又将其投放市场,其行为同样侵犯了“NIKE”的商标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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